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结合市中院机关审判业务工作实际,经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组建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专业法官会议,具体决定如下:
一、组建刑事、行政和民事、执行专业法官会议
刑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主要为刑事审判合议庭、行政审判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指导意见。由分管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工作的院领导以及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刑事审判第二合议庭和行政审判合议庭等相关人员组成。
民事、执行专业法官会议主要为民事审判合议庭、执行裁决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指导意见。由分管立案、涉诉信访、民事审判、执行工作的院领导以及立案第一合议庭、申诉申请再审合议庭、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民事审判第二合议庭、民事审判第三合议庭、民事审判第四合议庭、民事审判第五、六合议庭、审判监督合议庭、执行裁决合议庭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专业法官会议人员组成
专业法官会议由专业法官组成。
专业法官由各审判执行业务领域院长、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庭长、副庭长以及有业务专长的法官担任。
(一)刑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组成人员:
张文宽、王 辉、顾人洲、张春明、张卫疆、
王立新、李雪梅
(二)民事、执行专业法官会议组成人员:
任继强、陈大龙、王 勇、李晓伟、李得天、
李 楠、綦家通、唐 华、张 伟、迟吉岩、
朱瑛华、高明义、刘巍丹、赵希海、马立清、
孙启鹏、鹿贵金、李世昆、刘士民、毕克强
各专业法官会议可以根据本业务领域专业特点、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业务领域专业法官会议工作细则。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4 16: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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