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判监督工作组织领导,为审判监督工作提供组织、制度保证,进一步规范审判监督工作,确保审判监督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经研究成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审判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审判团队:
组 长:翁建军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英 江 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
朴银子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王春林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潘光明 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季从军 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成 员:
马 骁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 晖 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 毅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孙风成 民事审判庭负责人
黄 岩 执行局副局长
唐宝林 执行局副局长
王少群 长白人民法庭庭长
李建胜 八道沟人民法庭庭长
李成贵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由李成贵任主任(兼),成员:耿楠、齐学森、台正山、徐莉、黄娜、刘子琦,负责审判监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
(一)依法审判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案件,及时纠正错误裁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二)负责申诉案件的复查、受理工作。
(三)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确认工作。
(四)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审结的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五)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审判监督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
(六)对上级法院审判监督重点任务,结合本院审际进行分解落实。
(七)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审判团队:由唐宝林、李娜、赵妍、黄岩、李毅、李建胜、马骁7名员额法官组成。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2 09: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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