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深刻阐述的重要论断。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东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于近日组织民事审判庭人员集中进行了专题学习。
《优化营商环境研究报告》是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标世界银行国际营商环境评价标准作出的反映我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研究成果,通过对《报告》的学习,民事审判人员深刻领悟营商环境作为地区经济软实力体现的重要意义,并重新认识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抓好“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少数投资者”“建立完善综合配套机制”这四个营商环境法律指标,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对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努力为辖区的企业、投资者营造一个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政治部:刘晨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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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3 14: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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