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全体员额法官:
为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优秀上网裁判文书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促进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制作水平高质量发展,提高法官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省高院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法院优秀上网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为保证我院参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上网裁判文书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法院落款日期在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并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裁判文书。文书类型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通知书等。
二、评选过程
评选过程先后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实行全省法院三级联动,逐级层层推选的方式,最终由省高院组织评选出“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三、评选活动安排
(一)各员额法官通过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推荐优秀裁判文书1-2例,于5月22日前将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报送至审判管理办公室。
推荐的每篇文书应附一份法官简介(200字以内)、裁判要旨(500字以内)、及推荐意见(500字以内))。
(二)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将推荐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发回自各位法官处,由法官自行观看,投票选出优秀裁判文书,每位员额法官持有三次不记名投票权利,票数前三且符合技术要求的裁判文书,将作为我院选送的参选裁判文书报送至中院参加评选活动。
四、参评标准
选送的案件应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指导性和示范性,如具有较大处理难度,或者社会关注度较高,在本辖区内有较大影响,或者属于新类型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使用上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等。
文书参选前应当首先经过文书智能纠错软件进行筛查,具有低级错误的上网裁判文书一律不参加评选,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或不应当公开的文书不参加此次评选,同时参评的文书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文书结构规范,内容要素齐全,符合技术规范;
(2)无错、别、多、漏句和多句;
(3)诉讼主体正确;
(4)事实叙述准确、全面,层次分明,证据分析充分、证据采信合理;
(5)论理透彻,逻辑严谨;
(6)程序合法;
(7)适用法律正确,引用法律条文完整、规范;
(8)裁判结果明确、具体、无歧义且实体处理公正。
六、评选结果
省高院审管办组织内外部评审委员共同对全省法院初评后选送的裁判文书进行复评,最终评选出“全省法院优秀上网裁判文书”。本次活动将评选出全省法院上网裁判文书一等奖10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20个。
各员额法官要高度重视,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全员高质量参加,进而发挥优秀裁判文书的指导示范作用,促进司法能力与案件质效提升。
2020年5月18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10 15: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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